成都市足协原主席辜建明一审宣判:获刑六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
2024年8月20日上午,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对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主席兼秘书长、中国足球协会执委会原成员辜建明的贪污、受贿及单位行贿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。辜建明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四十万元。
具体判决如下:辜建明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;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;因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。法院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,并总共处罚金四十万元。
此外,法院还决定依法追缴辜建明贪污所得,并将其返还给相关被害单位。同时,辜建明受贿所得的财物也将依法追缴,上缴国库。这一判决标志着辜建明案的法律程序进入了实质性的处罚阶段,对其在足球管理领域的不法行为作出了严肃处理。